基督徒跟天主教徒有什麼差別
Q: 作基督徒跟作天主教徒有什麼差別嗎?
A: 有很多不同的基督教宗派和教會:天主教、長老會、循理會(衛理會)、浸信會、路得會(信義會)……等等。但光屬於一個教會(教派)不是一個人是否為基督徒的根據。
真正的重點是:耶穌基督是否活在這個人裡面——這個人是否親自和上帝建立了關係。
聖經的《約翰福音》讓我們知道,「凡接受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給他們權利,成為上帝的兒女。」[1]為什麼我們必須「成為」上帝的兒女呢?因為直到我們成為上帝兒女之前,上帝對我們來說是遙遠的。我們或許知道祂在那兒。我們或許知道自己應該敬拜祂。我們甚至或許知道,在我們有需要的時候,我們應該向祂禱告。然而,我們跟上帝之間仍然有距離,而這是我們每個人心裡都知道的。
只要我們活在世界上一天,你猜怎麼著?我們都會犯罪。我們會用自己的方式生活、做事,而不是用上帝的方式。但我們和上帝之間不必有罪有攔阻。要怎麼樣才能如此呢?
聖經說,罪導致一種懲罰,而這種懲罰可能比你想得還嚴重。這個懲罰就是死。不只是謀殺這類的罪才要接受死的懲罰;這是上帝對於任何一切罪的懲罰。聖經上說,「罪的代價是死亡……」[2]為了讓我們不必在死的時候因有罪而永遠與上帝隔絕,耶穌代替我們而死。他完全付清了我們的罪債,並且給我們完全的赦免。不只是暫時的饒恕而已,儘管我們未來還會犯罪,我們仍然能夠現在就得到他的赦免,因為耶穌替我們一切的罪而死了。既然罪不再阻隔我們,我們現在就可以和上帝展開一個親密、個人的關係。這不是因為我們成為完美、不再犯罪;當我們看見耶穌代替我們的罪而死時,我們就被赦免了。
聖經羅馬書3章23-24節的意思是:現在上帝因著祂的恩典和慈愛,透過耶穌所作的,宣告我們是無罪的。上帝差遣耶穌拿去我們犯罪的懲罰,滿足了上帝對我們的憤怒,並使我們得自由。當我們相信耶穌流血犧牲代替我們,我們就與上帝和好了。
當我們接受耶穌進入自己的生命時,上帝宣告我們為無罪,並且祂說,我們現在「和上帝和好」。我們既然知道上帝不僅僅是「在那兒」,更是知道祂活在我們裡面,我們和上帝的關係就展開了。「因為罪的代價是死亡;但是上帝所賜白白的恩典是讓我們在主基督耶穌的生命裏得到永恆的生命。」[2]
如果你希望能夠確定地知道你和上帝有一個個人的關係,並且你的罪已經被赦免、不再阻隔於你和上帝之間,這個頁面說明你可以怎樣做:親自認識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