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非盲從 | 耶穌是誰?關於這個人的五個真相
用理性與真誠,尋找生命中最重要的關係
你為什麼需要認識這個人
除非上帝主動向人顯現,否則人其實無法斷定祂是否真的存在,或是祂的性格如何。可是我們必須認識祂是怎樣的一位神和祂對我們的態度,要不然,假設我們曉得祂存在,但祂卻像希特勒那樣任性、心懷偏見和殘忍。那會是多麼的恐怖啊!
讓我們細看歷史,瞧瞧是否有任何的證據,告訴我們有關上帝的啟示。你會發現有個很明顯的線索帶領我們到2000年以前巴勒斯坦的一個鄉村裡。就在那兒,有一位嬰孩誕生在馬槽中。而直到今天,整個世界都還在慶祝當年那個嬰孩-耶穌的誕生。
平凡外表下的震撼宣告
耶穌直到三十歲前,都過著平凡的生活。之後的三年,他開始公開傳道,這段期間徹底改變了歷史。記載中提到,他待人親切,說話有獨特的吸引力,「人們都愛聽他的教導。因為他教導他們,像是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1]
耶穌的工作開始後不久,很顯然地,他對於自己的身份說了一些令人吃驚的話。他開始說他不只是一位傑出的教師或先知。他很清楚地說,他是神並且把自己的身份當作他教導的焦點。他曾經問那些跟隨他的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你們說,我是誰?」當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2]時,耶穌並不驚訝也沒有責怪彼得(一般的猶太人是絕對無法接受一個人,說自己是神)。相反的,耶穌還讚賞他。
他清楚表明自己的身分,這讓聽眾震驚。聖經記載:「這話更使猶太人的領袖決意要殺害他;因為他不但破壞了安息日的戒律,而且說上帝是他自己的父親,把自己當作跟上帝平等。」[3]
耶穌曾說:「我與父原為一。」 猶太人聽到就要拿石頭打他。耶穌問:「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 猶太人回答:「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而是因你說了褻瀆神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4]
耶穌清楚地宣告他是神
馬可福音記載,有人從屋頂將一個癱子垂到耶穌面前。耶穌說:「孩子,你的罪蒙赦免了。」 在場的文士心想:「這個人怎能這樣說呢?他說了褻瀆神的話了。除了上帝以外,誰能赦罪呢。」
後來,在耶穌受審時,大祭司問:「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嗎?」 耶穌回答:「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大祭司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你們已經聽見他這褻瀆神的話了。」 於是他們都定耶穌該死。[5]
耶穌和神的關係非常密切。 他甚至把人對他的態度等同於對神的態度。 他說,認識他,也就認識神[6];看見他,也就看見神;相信他也就是相信神[8];;接待他,就是接待神[9];恨他,就是恨神[10];尊敬他,就是尊敬神[11]。
「面對耶穌的身份宣告,我們有四種解釋:他是騙子、瘋子、傳說,或真理。」
耶穌的身份之謎:四個可能的解釋
面對耶穌是誰,和他對自己的身份宣告,我們有四種可能的解釋:他要麼是個騙子、瘋子、傳說,要麼就是在說真理。若不相信他所說的是真理,我們就只能把他歸類於其他三種身份之一。
第一種可能:耶穌在說謊。他知道自己不是神,卻刻意欺騙聽眾,為使自己的教導更具權威。很少人會支持這種說法。有人雖然不認為耶穌是神,卻說他是偉大的道德教師。這兩種說法其實互相矛盾:如果耶穌真的在撒謊,就不能稱他為偉大的道德教師。
第二種可能:耶穌是個誠懇的好人,但在自我欺騙。今天若有人自稱是神,我們通常會認為此人精神有問題。若耶穌在這麼重要的問題上自欺,同樣的推論也該適用於他。但研究耶穌的一生,我們找不到任何精神異常的證據。相反,即使在巨大壓力下,他始終表現得沉著冷靜。
第三種可能:「耶穌是神」只是後人編造的傳說。這說法認為,耶穌的跟隨者過於狂熱,在數世紀後將一些話強加在耶穌口中。但現代考古發現已推翻這種說法。研究顯示,記載耶穌生平的四本傳記都出自他同時代的人。著名考古學家威廉·奧布萊特 Dr. William F. Albright指出,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去相信這四本福音書,會是在比西元70年更晚的時間點寫下的。因為要一個毫無根據的傳說,傳遍四方並且擁有這麼廣大並深遠的影響力,是令人難以置信的。
這就像今天有人寫一本甘迺迪的傳記,說他自稱是神,能赦罪並從死裡復活一樣荒謬。因為還有許多認識甘迺迪的人在世,這種說法立刻就會被揭穿。同樣,福音書在耶穌時代就已開始流傳,若內容是編造的,當時的人必定會指出。
第四種可能:耶穌說的都是真實的。任何人都能自稱為神,但關鍵在於能否證明。一般人的宣稱很容易被推翻,但耶穌的情況不同。他提供了具體的證據支持自己的宣告。他說:「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12]
首先,耶穌的品格與他的宣告相符。許多自稱為神的人,言行不一致。但耶穌不同,他的生命展現出獨特的完美。他甚至向仇敵挑戰:「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13] 即使是他的敵人,也找不出他的過錯。
耶穌面對試探從不犯罪,他教導別人要饒恕,自己卻從不需要求饒恕。這與歷史上的聖賢形成鮮明對比。一般人越親近神,越看見自己的不足;但耶穌在道德上完全無瑕。門徒約翰、保羅和彼得都確認:「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連彼拉多—一位很明顯不是耶穌的朋友的羅馬官員,都說:「他作了什麼惡事呢?」[15] 毫無疑問的,他認識到基督是無辜的。羅馬軍官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見證基督的死時,說:「這真是神的兒子。」[16]
第二、耶穌展現了超越自然界的能力。這只能單單從神而來,因祂是一切能力的擁有者。他在加利利海斥責風浪。當他這麼做時,他使船上的人向他發出一個敬畏的問題,「這到底是誰,連風和浪也聽從他了。」[17]
他把水變成酒、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把死而復活的兒子還給悲痛的婦人,使心碎的父親死去的女兒再重獲生命。對已放入墳墓的老朋友,說:「拉撒路出來!」並且戲劇性地使他從死裡復活。
最深具意義的是,他的敵人沒有否認這些神蹟。其實,他們反而因此想要殺害他。他們說,「若這樣由著他,人人都要信他。」[18]
第三、耶穌在病人身上展現了創造者的能力。他使瘸腿的能走路、啞巴能說話、瞎子得看見。他所醫治的人,很多都是屬於先天性的病症而不是一些由心理引發的身心上的病症。最特別的記載之一是在約翰福音第九章,那是一個關於耶穌如何治好生來是瞎眼的人的事件。雖然那原本是瞎子的人無法回答別人理性的問題,但他所經歷到的,卻足以使他信服。他宣告,「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了。」他對他的朋友不承認這位醫治者是神的兒子而感到十分驚訝。他說,「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能讓生來是瞎子的能再看見。」[19] 對他而言,這是一個再明顯不過的證據。
第四,耶穌最值得信任的是他證實了自己將從死裡復活的宣告。在他生命的過程裡,他曾五次預言自己會死。他也預言他會怎樣死以及三天後他會從死裡復活並且向他的門徒顯現。可以很肯定的是,這是一個極大的考驗。因為,這是一個容易驗證的宣告。它可能發生或者根本就沒發生。基督徒的朋友和敵人都承認基督的復活是我們信心的基石。保羅,一位偉大的使徒寫到:「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20]
史上最重要的三天
如果耶穌確實復活了,就證明神存在,而且我們能認識祂、經歷祂。這意味著宇宙有其目的,我們現代人也能經歷這位復活的主。反之,若基督沒有復活,基督教就只是歷史博物館中的一件展品,毫無意義可言。雖然是一個很美的憧憬,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並不值得我們去投入。殉道者向獅子歌唱,而當代宣教士把他們的生命獻給厄瓜多爾 (Ecuador) 和剛果 (Congo),當他們在把這資訊帶給人時,他們不過成了一群值得可憐和被欺騙的蠢人。
敵視基督教的人,很多時候都集中在攻擊復活這件事上,因為他們清楚知道它是這信仰的關鍵。1930年代初,一位年輕的英國律師認定復活只是無稽之談。他想揭露這個”騙局”,運用律師的專業來推翻這些證據。但當弗蘭克·莫里森 Frank Morrison開始調查時,發現事情並非想像的簡單。結果,在「拒絕被寫成的書」的第一章:〈是誰移動了石頭?〉裡面,他描寫到在他審查所有的證據的過程中,他怎樣極為不情願地被說服關於基督肉身復活的事實。
(見下)
耶穌復活證據與真相
一、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
耶穌是被公眾處死在十字架上的。那時的政府說,這是因為耶穌褻瀆神的緣故,耶穌則說,這是為了償還我們的罪。在經過嚴酷的折磨後,耶穌的腕部和雙腳都被釘在十字架上,最終慢慢窒息而死。扎在他肋旁的那一槍,也證實了他的死。
二、嚴密的墓葬安排
之後他的身體被細麻布裹好,用一百斤的香料覆蓋著,放置在堅固的石墓裡,並用1.5至2公噸的巨石將墓穴封住,以保安全。因為耶穌曾公開說他會在死後第三天復活,一位受訓的羅馬士兵被指派把守門口。一個官方的羅馬印章貼在門口,宣告這是羅馬的資產。儘管有這些措施,這屍體在三天後還是不見了。在山洞裡,只剩下墓穴和包裹身體的細麻布,而那封住墳墓的巨石被發現在斜坡上,與墳墓有一段距離!
三、門徒偷屍說的疑點
最早期流傳的解釋,是耶穌的門徒把屍體偷走!馬太福音記載了大祭司和長老的反應:當守衛報告這個令人震驚的消息時,他們賄賂士兵,要他們說是耶穌的門徒趁夜間睡著時偷走了屍體。這說法如此荒謬,連馬太都懶得反駁。哪個法官會相信一個人能證明自己睡著時發生的事?這樣的證詞在法庭上必定貽笑大方。
四、門徒品格的考驗
而且,這說法在心理和道德上都說不通。按照我們對耶穌門徒的了解,偷走基督的屍體與他們的品格不符。這意味著他們要蓄意撒謊,並為無數人的死負責。即使有幾個門徒真能設法偷到屍體,他們也不會告訴別人。
每一位門徒在他們的信仰上都面對了被折磨和殉道的試煉。人可能會為自己認為是真實的事而死,但沒有人願意為自知是謊言的事情犧牲。就像臨終的人往往會說真話。況且如果真是門徒把屍體拿走,而基督真是死了,我們就很難解釋關於他再次顯現的種種了。
五、官方轉移說的矛盾
第二個假設是那些掌權者,猶太人或羅馬政府移走了耶穌的屍體。但這說不通:他們已派守衛把守墳墓,為何還要移走屍體?而且,當使徒在耶路撒冷大膽傳講基督復活時,掌權者為何保持沉默?公會領袖明明對此事十分憤怒,盡可能阻止復活的消息傳開。他們逮捕彼得和約翰,用鞭打和恐嚇想使他們閉嘴。但其實,他們有個簡單的解決方法:如果真有基督的屍體,大可在耶路撒冷街頭公開展示,輕易就能在基督教剛開始時將其撲滅。他們沒這麼做,有力地證明他們並沒有耶穌的屍體。
六、走錯墳墓說的漏洞
另一種流行的說法是,那些悲傷的婦女在黎明時分迷了路,走到別的墳墓。她們在悲痛中,看到空墓就以為基督復活了。但這理論面臨同樣的質疑:如果婦女們走錯了墳墓,為何大祭司和其他反對者不去正確的墳墓,把耶穌的屍體挖出來作證?更不可能的是,彼得、約翰和婦女們會犯同樣的錯誤。而且墓地的主人亞利馬太的約瑟很容易就能澄清這點。再說,這是私人墓地,不是公墓,周圍根本沒有其他墳墓可供走錯。
七、昏倒理論及其問題
昏倒理論也是一種解釋空墓的說法。這觀點認為,基督並非真的死了,只是因體力耗盡而昏倒、疼痛、失血,之後在冰冷的墳墓裡甦醒過來。他走出墳墓向門徒顯現,讓他們誤以為他從死裡復活。
這是個18世紀末才出現的現代理論,特別之處在於:有別於歷史上對基督教的其他質疑,最早期的記錄都強調耶穌確實死了。讓我們想像一下,如果基督是在昏迷中被埋,他怎能在沒有水、食物、照料的潮濕墳墓中活過三天?他又怎能有力氣掙脫裹屍布,推開巨石,制服羅馬守衛,還能拖著被釘穿的雙腳走上數里路?這種說法比相信復活更難令人接受。
八、不信者的見證
就連堅決不信復活的德國史學家史特勞斯也否定這想法。他說,這是不可能的:一個從墳墓出來、奄奄一息的人,必定虛弱不堪,急需醫治。無論是包紮傷口還是細心照料,都不可能讓他給門徒留下戰勝死亡的印象,更不會讓人相信他是生命的主宰!況且,如果這理論成立,基督本人就成了謊言的共犯。因為門徒傳講他死而復活時,他不但沒有糾正,反而鼓勵這種信念。
個人意義與邀請
對你而言,耶穌的故事有著怎樣的意義?如果耶穌從死裡復活,證明他是神,他今天仍然活著。他更配得我們去敬拜他、認識他,並請他進入我們的生命。耶穌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21]
心理學家榮格說:「現今世代裡最主要的精神官能疾病便是空虛。」 每個人都渴望生命有意義。耶穌應許:「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22] 他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現在要赦免我們、接納我們,邀請我們與他建立真誠的關係。
你可以現在就邀請基督進入你的生命,對他說:「主耶穌,感謝你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我現在就祈求你赦免我的罪並進入我的生命。感謝你讓我能與你有一份真實的關係。」
如果你需要更多的資料或仍然有問題想要更深入的瞭解關於耶穌是誰,歡迎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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