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和父母相處不抓狂
馮志梅 著
很多年輕人會和我反應,我都已經長大了,但是我的父母還把我當小孩子看。他們都不給我自由,不給我做決定的權利。所以,我們今天在這裡就針對已經成年的子女怎麼跟父母相處來談談。希望讀完這篇文章後,你和你的父母的關係,能夠有所突破。
首先,你可以先回想一下,你和你父母的關係,是很融洽、很愉快的嗎?若是你沒有住在家裡的話,你會很期待跟父母聊天,並且主動打電話回家給他們嗎?還是你跟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是基於一種兒女應該盡的責任,而不是你真正打從心裡喜歡做的事情?
聖經裡有一段話說:「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有應許的誡命。」這段給子女的命令,可以分成兩個層次來看,第一個是,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裡聽從 (obey) 兩個字的定義,就是順從,百分之百的順從,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這是當子女還未成年的時候,所需要學習關於順服權柄的品格上的功課。
孝敬和孝順的差異
但是一個人成年以後,當他需要開始學習為自己負責時,他跟他父母之間的關係,就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過去,當我們在父母的權柄之下,父母為我們負責。如今,當我們成年了,聖經說,我們則是應當孝敬父母。「聽從」和「孝敬」並不一樣。而「孝敬」和中國人所說的「孝順」,又有些不同。我喜歡這種感覺。
這主要不同的地方是,孝敬並不代表百依百順。那孝敬究竟代表什麼意思呢?在希臘文中,孝敬這個詞,有「重量」的意思。因此,說的白話一點,「孝敬」這個詞的定義就是,「一個人甘心樂意的將敬重、美名、榮譽與價值,厚厚的加在父母的身上」所以,聖經當中的孝敬這個詞,用的是 honor 這個字。
有些人會抱怨說,但是我的父母都不願意把自由給我,讓我能夠選擇孝敬他們,他們還是要求我百依百順。我相信許多大學生,都希望父母能夠尊重他們,給予他們空間來為自己做決定。不過首先我希望你瞭解,對父母來說,這個放手的過程也很不容易,你需要給他們一些時間,容許它是一個過程,而非立即的改變。而在這個過程中,我可以給你幾個建議,好讓你和你爸媽都更順利的進入到這下一個階段。
(一)你需要學習長大、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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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為自己負責任
這是什麼意思呢?也就是你做的事情,要自己去收尾。你闖的禍,你要自己想辦法去解決,而不再是期待父母出面來為你解決。如果你要父母親把你當作一個成年人來對待,你就不能老是期待父母來伺候你,還伸手向父母親要錢。若是需要,請你自己去打工,賺零用錢。如果你這個時候,還伸手向父母要零用錢,那你就不能抱怨父母還把你當小孩子來看。因為那是青少年的舉動,而你現在已經成年了。成年是什麼?我覺得18歲以上就已經成年了,你要開始學習照顧你自己。為自己負責,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重點,就是你已經沒有自由可以說:「我今天不夠有自信心,那是因為我從小成長的環境裡面,我媽媽不夠看重我。」一個長大成熟的人,是不再責怪他人,要別人為你今天的情況來負責。當然,我們可以瞭解,我們的過去的確會對我們的今天造成影響。然而,當一個人長大成熟以後,面對這樣的情況,應當是問自己,「我明白自己有這樣的問題,我可以做什麼去改變這個現況呢?」而不再是把我們的問題,丟給我們的過去,丟給我們的父母。但是我發現有許多四十歲的人,繼續地在說,「唉,我很難信任別人,那是因為從小我父母親……」我告訴你,講這種話的人,他還沒有長大成熟。他還沒有為自己負完全的責任,也難怪他父母親沒有辦法信任他,沒有辦法放心。你需要一段時間,透過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來讓父母放心,而父母也需要時間,透過孩子成熟的過程,學習放手。
- 學習為自己負責任